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燕郊法庭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分享到:
作者:张剑峰  发布时间:2008-08-12 08:34:59 打印 字号: | |
  燕郊法庭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共青团中央在广东省东莞市联合召开2007年度法院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表彰会,燕郊法庭获此殊荣,成为我省法院系统唯一获此荣誉的单位。据了解,此次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的法院单位全国仅有13家。

  近年来,燕郊法庭紧紧围绕辖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充分发挥青年干警主观能动性,艰苦创业,开拓进取,树立了法庭和法官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良好形象,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上级法院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近年来,该庭年受理各类案件800余件,调解率达85%,为辖区的社会环境、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民事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优秀人民法庭”荣誉称号,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评为“五好法庭”、省级“青年文明号”等多项荣誉。

一是政治立场坚定,服务意识牢固。近年来燕郊法庭干警自觉加强政治修养,努力使自己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模范执行国家法律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办事公正。一是自觉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二是严格按照《法官法》的要求,牢固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胸怀大局意识及群众观念,坚持独立办案与服从党委领导的辩证关系,注重发挥审判职能,积极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努力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司法公正、清正廉洁。

  二是端正认识,坚持司法为民,大力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燕郊法庭坚持平等自愿原则,坚持便民利民方向,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摒弃“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模糊认识,站在实践司法为民,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和发展的高度,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始终把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

  三是公正执法,确保一方平安。燕郊法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保持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经常性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工作。同时以《法官法》为准则,增强审判工作的公正度和透明度,把人民法官的文明执法形象充分展示出来。

四是清正廉洁,勤于学习。近年来,燕郊法庭干警们始终高标准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规范自己,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清正廉洁,严于律己,恪守职业道德,牢记“六个严禁”,对人民群众不耍威风、不耍特权,经得起情与法、钱与法、权与法的多重考验,做到请吃不到、送礼不要,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责任编辑:张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