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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法院到永清、开发区法院“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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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兴智  发布时间:2009-04-12 14:15:04 打印 字号: | |

三河法院到永清、开发区法院“取经”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建设,不断将学习实践活动引向深入,4月8日,三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学光带领班子成员及全院各业务庭室负责人共30余人到永清、开发区法院参观学习,进一步开拓了视野,提升了境界,实实在在看到了差距,认认真真查找到自身不足,切切实实拿出了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永清法院,我院一行首先观看了该院审判质量管理专题片,然后参观了该院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最后各对口业务庭进行了专题交流。永清法院逐一介绍了该院在审判质量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在开发区法院,我院一行实地参观了该院多媒体审判庭、温馨调解室以及立案庭、民庭等部门,详细了解了该院关于信息化管理的经验做法。通过现场参观和对口交流,我院感到这两个法院的经验做法比较突出,永清法院司法理念新,业务水平高,尤其审判质量管理工作比较规范。开发区法院适应现代审判工作发展,信息化水平应用程度高,这些做法都给与我院工作很大启示。

    通过参观学习,使我们进一步看到了差距。我院上下一致认为,要埋头苦干,迎头赶上,不断开创三河法院工作新局面。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要使我院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就应该坚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发展理念。要分析我院工作现状,通过借鉴先进法院的经验做法,进一步研究审判工作发展客观规律,灌输新理念,适应新要求,做到以先进的理念指导工作。二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审判质量。要认真学习永清法院关于审判质量管理方面的做法,按照省院和中院的要求,根据我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审判质量管理措施,比如继续坚持民事审判工作由民一庭把关、裁判文书质量月通报制度等做法。三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强信息化建设。要按照中院关于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数字化、规范化、高规格的要求,先建成一、两个数字法庭,视频会议室等现代化的设备,实现信息管理网络化、监控全面化、办公现代化。四要进一步改革创新,寻求亮点。先进法院的经验告诉我们,要不断深化司法工作机制改革,尤其是要加大力度,突破瓶颈,形成自身工作的亮点和棱角,尤其是要以关注民生为目标,大胆探索并积极实践,形成工作亮点,比如要进一步加大我院民调工作指导力度,完善行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做法等,着力构建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责任编辑:周兴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