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严把“四关”
4月23日,三河法院举行了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仪式,30名新任人民陪审员正式上岗,标志着该院2010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圆满结束。为确保选出一批高素质的人民陪审员,该院主要做到了严把“四关”。
一是严把“综合条件关”。该院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在政治素质上,选择理论水平高、大局意识强的人作为首选;在群众基础上,积极征求每名陪审员所在当地群众意见,取得多数群众的支持;在调解能力上,重点选择沟通能力强、擅做群众工作,能够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人;在遵纪守法上,广泛开展调查核实,确保把纪律意识强、法制水平高、一贯表现好的人选拔进人民陪审员队伍。
二是严把“审查考核关”。该院严格按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根据审判工作各项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人进行严格审查考核,做到与推荐对象逐个谈心,调查核实其综合素质与实际表现,还对他们是否有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是否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各项规定等进行核实。经过严格审查考核,最终遴选出30名符合条件要求的人作为人民陪审员。
三是严把“任命程序关”。人员确定后,该院严格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并及时组织召开了人民陪审员任命大会,现场颁发任命书,提高了他们的政治责任感与职业使命感,树立他们的司法权威与公正司法意识,为他们今后切实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光荣职责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严把“教育培训关”。选任过程当中,该院即及时对各位人民陪审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要求他们牢记使命,忠诚于党,忠诚于法律,同时积极对他们进行培训,大力提高其法律水平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对他们如何发挥优势,调解矛盾纠纷进行了重点培训。4月23日,该院组织新上任的人民陪审员以庭审观摩等形式进行了刑事量刑规范化有关知识的培训,并将在随后的工作中开展多项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