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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法院被中国法院网评为“网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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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冬梅  发布时间:2014-12-25 15:45:36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三河法院坚持把网络宣传工作作为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力抓手,对内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对外积极拓展交流平台,提升了法院形象,传递了司法正能量,被中国法院网评为“网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提高全院干警对网络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办公室为网络宣传工作的责任部门,要求各庭室确定一名兼职信息员,引导干警改变旧思维,踊跃撰写高质量的稿件,报送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有益做法,向社会各界充分反映法院的工作动态。

  二是加强沟通,健全宣传网络。加强与上级法院、兄弟法院之间的交流,了解当前的信息要点和宣传重点,互通信息资源。加强和党委、政府部门的交流,了解党政工作动态,抓住热点问题,撰写有针对性的网络宣传文章。加强同《中国法院网》、《光明网》、《河北法院网》、《河北法制网》等网络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打造信息交流平台,拓宽网络宣传稿件的报送渠道。

  三是创新方式,加强舆论引导。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合理设计网站版面,及时更新法院动态。充分利用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宣传作用,时刻关注四级法院网站及微博动态,及时发布、转发正面信息,关注并引导广大网民舆论走向,并对网友咨询和反映的问题逐一做好登记,妥善做出回应。

  四是强化责任,加强审查把关。把网络宣传工作作为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和干部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明确网络宣传工作的原则、要点、方式以及标准。加强对报送信息的审核,对涉及法院审判秘密和重大社会敏感问题等信息进行严密排查,避免因信息发布不当而引发网络舆情。
责任编辑: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