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三河法院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共诉前、诉中协调化解行政争议54起,受理的139件行政案件全部审结,案件总量同比下降74.07%,所结案件实现零信访、零改判。
一是立足高起点,平台制度有效运转。率先建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廊坊市委常委、三河市委书记詹晓阳和廊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苑三国共同为中心揭牌,市政府市长刘连杰亲任化解委员会主任。市“两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明确具体举措,规范工作程序,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提供制度遵循。
二是借力一站式,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积极践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设在诉讼服务中心,率先实现一站式建设对民事纠纷以及行政争议诉前化解的全覆盖,实现行政争议案件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在人民调解员的全程参与以及行政法官的组织协调下,全年共诉前、诉中化解行政争议54起,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三是完善新机制,提高行政审判质效。建立行政案件审查立案机制,对起诉的行政争议,由行政庭协助进行立案审查。对于诉前协调成功或不符合立案条件的,由行政庭出具不予立案意见;当事人不同意协调或协调不成功且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予以立案。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9件、结案59件,审查非诉执行案件80件、结案80件,同比分别下降58.96%、78.26%。
四是协调多部门,广泛凝聚工作合力。与市司法局、环保局等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探讨疑难复杂案件化解方案,共与多家行政机关单独或联合召开联席会议23次。与三河市检察院联合发文,利用其监督优势破解难案,做到联席有台账、联动有力度、化解有效果。及时梳理争议化解中发现的问题,向市运管站、卫健局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3条,有效堵塞执法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