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全省法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中获悉,三河市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被评为“全省法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三河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指示要求,主动适应行政审判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职能作用,全面建立府院常态化联络、防范行政争议提前介入、行政争议委托协调化解、撤诉与和解执行关注等工作机制,高质高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既有力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积极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三河法院共诉前、诉中协调化解各类行政争议38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34件、非诉执行案件4件。
接下来,三河法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深化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把重塑“廊坊经验”的理念内涵融入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当中,积极探索新路径新方法,强化诉源治理,深化府院联动,不断推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为三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