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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法院:安装摄像头需注意,莫要侵犯他人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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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3-28 11:27:50 打印 字号: | |

随着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家中或室外安装摄像头,这本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但也经常因涉及隐私权引发邻里纠纷。近日,三河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安装摄像头引发的隐私权纠纷案。

2022年初,居住在三河市某村的吴某与韩某夫妇在自家院墙上安装了一个可旋转摄像头。该摄像头的安装给吴某夫妇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也给邻居陈某和文某夫妇带来了烦恼、引起了不满。陈某家与吴某家系前后院邻居,两家房屋之间有一条距离较窄的通道。陈某夫妇觉得吴某安装的摄像头拍摄范围较大,可以照到自家院内,给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遂与吴某夫妇沟通,寻求解决办法。多次沟通无果后,陈某夫妇以侵犯其隐私权为由,将邻居吴某与韩某夫妻俩诉至三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该案后,考虑到案件当事人均为同村村民且是前后邻居,所以格外重视。为合理解决纠纷,避免矛盾激化,法官多次联系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当事人因之前的纠纷导致关系恶化,均不同意调解。眼看调解工作做不通,为妥善处理该纠纷,承办法官决定到村里实地勘查,并根据房脊的高度以及前后院之间的距离测算出摄像头的拍摄范围。经核实,摄像头确实可以看到陈某夫妇家部分院内情况。

最终,法官结合实际情况,在对双方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依法判决被告吴某与韩某夫妻俩将安装的摄像头高度下调至低于前院陈某夫妇的房屋房脊高度。至此,一起因安装摄像头引发的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法官提醒: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安装摄像头,虽然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应该有限度,不应该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作为使用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互谅互让、换位思考,维护和睦友善的邻里关系。在安装摄像头时,建议在合理限度内安装、使用监控设备,选择既实现安装目的又尊重他人权益的最佳方案。


 
责任编辑:三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