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河法院坚持能动司法、高效司法理念,认真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工作,认真打好“四张牌”,不断优化案款管理模式。截至7月,共清理执行暂存款1821件7.89亿元,及时高效兑现了胜诉人合法权益,实现了执行案款发放的良性循环。
打好“组织牌”,压实清理责任。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一把手靠前指挥,亲自调度部署案款清理工作,实时了解掌握工作开展进度情况。分管执行院领导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督促落实。同时,各执行团队与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案款清理专项工作,积极沟通协调,明确完成时限,形成案款清理工作合力。
打好“管理牌”,畅通清理通道。完善“一案一账号”运行流程,实现案号、款项、被执行人或其他实际交款人一一对应。同时,采取“以款找案、以案找人”工作方法,全面梳理历年执行案款不明案件,由各承办法官对未及时发放的案款逐笔进行核算。设立执行案款管理专员,专门负责复核执行案款发放对象及其帐户、案款数额、发款证明等信息,定期检查、监督案款发放、留存情况,做好“两库对比”。
打好“程序牌”,确保清理实效。执行案款发放审批适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三级审批机制,财务人员在承办法官、执行局长或主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发放后,结合“一案一账户”信息核验案款发放金额,进行案款发放。对于到账案款,明确3个工作日内启动发放程序,15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发放;发放不成功的,退至原账户,待查清原因后及时发放;确因法定事由不能发放的,制作明细台账,依法办理延期发放手续。
打好“长效牌”,巩固清理成果。坚持“当下清”和“长久治”相结合,建立健全执行案款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执行案款收发情况的信息化、实时化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预警、提醒,及时督促纠正,从根本上杜绝案款滞留问题。执行、财务部门根据案款清理及处置情况形成统一台账,对不及时向案件当事人支付到位执行案款等突出问题进行严格督办,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