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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春香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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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0-25 19:27:15 打印 字号: | |

罪犯赵春香暂予监外执行一案,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意见书,结论为:赵春香患:1、冠心病、心力衰竭,心功能Ⅳ级;2、2型糖尿病,糖尿病肾病Ⅳ期,慢性肾功能不全,肾性贫血。疾病严重程度评估:糖尿病合并有酮尿症、糖尿病肾病透析治疗中。冠心病、心衰,心功能Ⅳ级。心衰程度较重,短期内存在生命危险。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三条第一款、第六条之规定。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院决定对罪犯赵春香暂予监外执行。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三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