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张桂军暂予监外执行一案,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意见书,综合分析诊断: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功能I级(NYHA分级);高血压病3级(很高危)未达到《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三条1、4款的规定,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将罪犯张桂军收监执行。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