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专程来到三河法院,将一面印有“专业敬业律法精湛 尽心尽责不负重托”的锦旗送到诉前人民调解室调解员手中,以表达对三河法院高效诉前调解、保障企业权益的感谢。
原告周某等11人均与被告某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签订协议,原告等人缴纳课程培训费,被告提供培训服务。原告认为被告提供的服务质量、教学效果等不符合预期,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费。三河法院立案庭收取案件材料后,为依法妥善化解该系列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第一时间将案件集中委派至诉前人民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
人民调解员收悉案件情况后,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积极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向学员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又帮助培训机构反思自身服务中的不足和改进空间。通过积极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退款,原告撤诉。
该案件成功调解于诉前,不仅有效维护了学员的合法权益,也为培训机构提供了改进服务、提升品质的机会,避免了诉讼为企业生存发展带来的影响,实现了纠纷的和谐化解。